關于四川國經(jīng)創(chuàng)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選聘租車服務的比選公告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我公司擬對工作用車租賃服務進行公開比選,現(xiàn)予以公告
一、比選項目內容。
(一) 項目名稱:四川國經(jīng)創(chuàng)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用車租賃服務
(二)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共36個月(實施時間以最終簽訂和合同為準)。合同期滿公司則有優(yōu)先權續(xù)簽本車輛,費用另議,但不得高于本次租賃價。
(三)項目服務內容及要求:
(1)租賃車輛:嵐圖夢想家 2024款 PHEV 超長續(xù)航尊貴版,里程在50公里以內,具備租賃車輛合法運營所需的一切證照和政府批準手續(xù);
(2)出租方需對租賃車輛進行適時、良好的保養(yǎng),保證車輛的各項技術性能處于良好狀態(tài),并符合交通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同時提供一個備用胎和輔助工具;
(3)在租賃期限內,租賃車輛每行駛 5000公里,出租方負責對車輛進行一次維護保養(yǎng),并承擔車輛的自然損耗、保養(yǎng)費用;如承租方自行保養(yǎng),需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保養(yǎng),否則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4)承擔車輛保險及第三者責任險(300萬元及以上),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車輛損失險、車輛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特約險、車上人員責任險(伍萬元/座及以上);
(5)出租方負責租賃車輛的所有交通事故的保險理賠工作,在得知承租方人員在乘坐租賃車輛時受到傷害和損失時,出租方必須立即向承保保險公司索賠;
(6)發(fā)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時,出租方需積極向承保保險公司索賠,將從承保保險公司得到的全部實際賠償轉交實際受害人;
(7)若因車輛自身原因導致的故障及連帶事故,由出租方負責處理,且在事故處理、修車期間或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期間,免費為承租方提供同等檔次、同等配置的替代車輛;租賃車輛外出(非成都市區(qū)內)發(fā)生事故,在接到通知后,出租方須立即帶保險公司人員趕赴現(xiàn)場處理,相關費用由出租方自理;租賃車輛(在成都市區(qū)內)發(fā)生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全天候 24 小時出險,及時趕到施救地點進行救援和處理;
(8)如果車輛發(fā)生事故,且租賃車輛不能在24小時內恢復正常運營,承租方將免費提供同等檔次同等配置的替代車輛;
(9)車輛發(fā)生被盜、被搶且查無下落時,出租方應向承租方提供同等檔次同等配置的替換車輛或采取其它相應措施,出租方負責理賠事宜,承租方應提供協(xié)助;
(10)租賃車輛發(fā)生事故后,出租方負責指定修理廠對租賃車輛進行修理并盡最大努力將車輛性能全部恢復;不然,出租方應向承租方提供同等檔次同等配置的替換車輛或采取其它相應補救措施;
(11)租賃車輛每行駛 40000公里,出租方應對租賃車輛輪胎進行必要的更換;
(12)租賃車輛每行駛 30000公里,出租方應對租賃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安全評估;
(13)雙方認可的其他服務。
二、比選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相應執(zhí)業(yè)資質,在成都市設有常駐服務機構;
(二)成立時間在5年以上,不少于5年的租賃車輛服務時間;
(三)有規(guī)范健全的服務質量控制和內部管理制度;依法經(jīng)營、依法執(zhí)業(yè),遵守法律法規(gu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準則,有良好社會信譽;
(四)無弄虛作假、惡意串通、營私舞弊等嚴重不誠信行為;無出具虛假或重大失實的業(yè)務報告情況;無違反中介服務合同約定給委托方造成重大損失;
(五)近三年(2021-2023)未受過紀律處分、行政處罰或行業(yè)處分情形;
(六)參選中介機構應當符合回避原則:
1.參選機構與公司不存在已發(fā)生的或潛在的糾紛;
2.參選機構與公司正在進行的訴訟、仲裁案件相對方不存在過往或當下的合作關系。
三、報價要求
(一)參選人應以包干價形式報價。報價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本項目而產生的通訊費、交通差旅費、文印費、餐費、助理等輔助人員費用,以及增值稅稅費等。如未包含上述相關費用,視為報價無效;
(二)參選人報價(包干價)不得超過39.6萬元/3年(13.2萬元/年);超過的,視為無效報價。
四、比選文件要求
(一)申請人相關證照,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等復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四)申請人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近年(2021年-2023年)承辦的類似項目簡介及證明材料;
(五)擬派團隊介紹。擬派團隊負責人、成員簡介,包含但不限于職務、職稱、專業(yè)資質證書等;
(六)技術服務方案;
(七)申請比選報價表;
(八)企業(yè)征信報告;
(九)商務響應表;
(十)申請人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資料。
五、比選程序
(一)發(fā)布公開比選公告;
(二)比選申請人按照比選公告要求制作并遞交比選申請文件;
(三)收取比選申請文件,簽收保存,并組織比選會;
(四)評審委員會根據(jù)比選規(guī)則對比選申請文件進行評審,確定比選對象;
(五)確定中選人并上報公司審核;
(六)發(fā)布比選結果公告,5個自然日公示期滿后,制定并發(fā)出中選通知書;
(七)簽訂服務合同。
六、公告發(fā)布媒介
本次項目涉及的公開比選公告及中選公告在四川省國有資產經(jīng)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http://www.fusi-uf.com/)及天府陽光采購服務平臺(http://scgzjy.tfygcgfw.com/)發(fā)布。
七、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時間、地點
(一)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時間:2024年10月8日12:00止(法定工作日內北京時間)。
(二)比選申請文件遞交地點: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qū)成都高新區(qū)交子大道233號D座28層05-09室。
(三)比選時間:2024年10月8日14:00。
(四)聯(lián)系人:歐老師,15928153660。
八、附件
評選評分表
四川國經(jīng)創(chuàng)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
2024年9月29日
評選評分表.docx(附件下載)